我想應該幫吉米講講話
內地的同胞,你的講法似乎完全沒有顧慮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耶~!
簡單的說,你所設計的Volvo音響遭人模仿盜用以致於讓你損失了應得到了權利金收入,
你還會說所謂的"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一派輕鬆的話嗎?.
或者說若盜用微軟的產品,他可不會輕易放過人的,這你應該知道吧!
我佩服內地同胞的專業能力,但有些觀念真的要再加強哦,因為這是常識耶!
其實很感謝你能看重張貼,我們的文章,
祇不過若能相互通知一下,那未來的交流就更順暢了,
也許有機會可以一起努力給大家,更多的服務不是嗎!
<table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border=0 WIDTH=94% bgcolor=#000000 align=center><tr><td><table width=100%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border=0><tr><td BGCOLOR=#F8F8F8><font id=quote>以下引用由 <u>carcav</u> 在 2005年08月24日 下午 12:日 所發表的內容:
如果你认为把你的好东西让国内的朋友分享,损害你,我们可以马上删除这个文章,我们网站是国内最专 ...</td></tr></table></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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