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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 體 討 論 區:::... 您在使用軟體上面有心得、疑問、或是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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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3-2004   #21
amigoccs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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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Dear clement,

首先,非常感謝您花這麼多時間詳細的發表您個人的觀點,正如同您在其他主題的發言,
鉅細靡遺,抓住要點。

> 其實正派經營稍有規模的公司行號的確不會用盜版軟體,而且
> 的確反而是他們比較會從功能方面去考量而非version #

由此得知 買方重視功能甚於版次

> 至於個人或一些比較有問題的小公司,前面的人講過很多了,
> 亞洲地區的確盜版嚴重,尤其是中國大陸。而消費者的觀念
> 的確很難扭轉,當一個人花30塊錢能吃到300塊錢的餐點,而
> 你想單純用道德和法律威脅利誘他去吃300塊但內容幾乎完全
> 一樣的餐點時,會容易嗎?如果這麼簡單,那今天也不會有人
> 作姦犯科了,只靠道德和法律都很有效嘛[但是現實是?我也
> 在友人之間力推使用正版軟體的正當性,只要售價合理,我
> 自己一定買正版,不過我是不會盲目升級啦。所以在這裡要
> 販售正版軟體給個人用戶的確不易,而且我覺得大部分軟體
> 若是舊版很多時候原廠商也不太提供技術支援了,除非你自己
> 有能力解決不然出現使用上的重大問題而無法工作你會不會
> 反而覺得浪費錢?

由此得知 買方重視功能甚於版次,是架構在同樣的技術支援上。而且即使在法律
與道德的條件之下,若過期軟體與盜版軟體缺乏較大的差異,買方仍然不會受限於
威脅利誘而購買過期軟體


我想強調,本主題並不想著眼於盜版與正版軟體的差異,而是在正版過期與正版軟體
的差別,以免引起正版軟體與盜版軟體使用者的爭執,破壞網友之間的友誼。


我想詢問一下,若果以 Symantec VisualCAFE Database Edition 來看,當同樣 $500 可以買到
盜版軟體與含有 2.8KG 手冊的正版過期軟體,兩者之間是否有足夠大的差異吸引買方購買
過期合法軟體呢?或者是,請問大家,當盜版軟體以 $500 販售時。請問您願意花費多少
金額購買含有 2.8KG 手冊的正版過期軟體?

> 在電腦的使用上,台灣絕大部分的使用者還是追求便宜又大碗
>,硬體沒有所謂盜版,所以腦筋當然就動到軟體上。我一直認
> 為目前電腦還不到成為人人都可簡易使用的家電階段,不過
> 買家和使用者卻有一大堆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懂的人,
> 他們買電腦時只知道什麼都要最新版最強的軟硬體,很少根據
> 需求考量。要賣給他們正版的舊版軟體,難[寫了一堆,很累
>,不過我覺得短時間很難賣原版的舊版軟體啦[要花很多時間
> 去教育消費者才有可能,不過,誰要去?

基本上,盜版先硬體才軟體,例如早先台灣以為經過合法授權的 Apple 電腦在全球
電腦界當中爭得一席地位。今年也有很多疑似盜版的 IBM 小黑滑鼠公然魚市場上
陳列出售,市場上也有很多康柏外殼的 DIY 電腦,三洋與國際 NiMH 電池也有諸多
未經原廠授權販售的同包裝產品,在中國常可見許多註明廠牌外觀的手機使用不
同廠牌名稱,我之前在台中唸書也有同學買了 Nike 鞋舌,Rebook 邊條,Addida 鞋底
的球鞋,等等,因此,我認為您所謂的硬體盜版在邏輯與實際案例上並不能說服我認同。

不過,小瑕不掩瑜,您的話依然十分調理分明,有獨特見解。

球鞋一事,確實符合您所說的便宜又大碗,我的朋友常常對花衣裳鞋同時擁有三大品牌
感到非常開心,符合您所說的便宜又大碗心態。

關於誰要去教育消費者一事,不知道除了執法單位之外,是不是還有那個單位在符合
供需原理之下會進入這塊市場?

我也確實對買過 Borland 產品之後,每隔半年就會收到他們語帶威脅的紅單,好像
我就是非法使用者一樣的威脅含感到非常憤怒。我對這醬是的處理方式是抵制使用
Borland 產品來爭取她們在喪失佔有率之後的自省機會。不過很顯然,沒有效果,
讓我感到很遺憾。

未來我開發軟體,也不想要發這種你有罪,你是罪人的信函給客戶,不知道
我們可以使用那些方式來教育消費者呢?在目前強調建構式教學與啟發式教學的
教育體系下,有沒有什麼新版本的方式可以又發人的購買過期合法軟體的潛能呢?

再次感謝網友 clement 精闢的見解將本文主題帶入另一個更有正面啟發的討論階段
,謝謝[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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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3-2004   #22
amigoccs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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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StanHuang,

> 你也幫幫忙,叫那個名稱會比較好喔?

我想您是誤會了,我是參考另一位網友用令人發噓的開玩笑語氣來想標題名稱,並沒有別的意思,只想把標語弄的很有鄉土味,很本土化,台灣國語,與叫賣常使用的路邊情節作結合。或許不夠好笑,但也不是在暗指 fs1013 在取笑我的意思,您誤會了[

我不知道他是在取笑我耶... 原來是在取笑我...

> 你不要看fs1013兄的意見看來像是在取笑你,很現實的是,
> 他講的並沒有錯。沒錯,一般消費者的觀念是有問題,但你認為
> 有辦法一下子改過來嗎?名稱不對,往往會造成你要賣的東西
> 滯銷,這不是不可能的,你如果不肯用正面的角度去看,那也
> 沒有辦法。

> 商品要叫什麼名字,你一定想的出來,用"過期"也不是不可以,
> 但如果有更好的選擇為什麼不用?現在商品不都是講包裝?不然
> 你以為Windows為什麼可以賣那麼好?

這只是討論的主題名稱,不是物品的販售時的名稱,因為在這裡把賣東西的名稱貼在主題,會不會變成是在賣東西的主題,那會導致其他網友的反彈,而我只是單純的討論過期軟體該如何定價的意思。要是我沒有強調是過期的,恐怕也不見得有人知道哪些軟體是過期的呢...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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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6-2004   #23
Rex_Huang
 
Rex_Huang 目前離線
註冊日期:
09-10-2004
文章:
37
Rex_Huang
發送 ICQ 消息給 Rex_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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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真的不清楚也不知道你想表達的是什麼,
為什麼除了吉米之外的問題都不見了,
還是大家都是直接發mail問你問題而你只是把問題再反應出來,
還有,
你應該不用每一次回覆時又把之前的文章拿出來一次吧,
那樣看起會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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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8-2004   #24
amigoccs
游客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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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Dear malic,

首先感謝您的發言,原本應該早在 2004/9/24,我就該整合大家的看法,
做個總結,但因為事情比較忙碌,就先擱置到 9/28 一起回覆各位的發言
並做總結。

> 我僅提供我的一些意見,當然某些部份是無解,可能也違背常理,就
> 當是有人突發奇想從異類觀點切入好了。

> 我先提供對主題的建議。定價的話我認為應該定「嚐鮮」價,也就是
> 說不要把這些軟體的來頭計算在內。因為對一些新user或是沒聽過的
> 人來說,就算幾年以前的版本也是「flesh for me」,過去的大名說
> 不定還是負分 (因為有新版的了)。依照這個邏輯,或許我覺得
> VisualCAFE還會比較吸引我。我們試想自己會花多少錢嘗試看看新軟
> 體?我個人覺得應該要一張鈔票內可以搞定的價格,因為比較容易掏
> 出錢來。一千塊?五百塊?兩百塊?一百塊?這就要看個別軟體怎麼
> 定了。

以價格導向取代功能導向

我也是有這樣想過,以 VisualCAFE 來說,一個不為人所知的開發工
具,確實僅能由價格上的優勢入手。可能之前訂的價格仍不如嘗鮮,
我會再重新定價一次。

沒想到之前同時搭配蒐集的資料,與自己翻譯,咀嚼之後的文件,
才是效果不佳的原因。


> 第二點我想想看怎麼說好。我知道一些商業規則很多時候蠻「規則」
> ,意思就是「也有規則可以例外」的意思。例如業界朋友告訴我
> 竹科裡也常有「明知侵權」仍然做的例子,為何?因為小小做的
> 時候日本/美國不管你,等到真的做大了,至多是被告、判賠罰金
> (幾十億),但是朋友告訴我說這是值得的,因為繳了罰金 (就當
> 是罰單吧,為了急事抄近路,有時違規是不得已的) 以後就打破
> 技術/專利壟斷,還能順理成章變成原持有者的下游夥伴。囉唆寫
> 這些,就是「原來規則也是能玩的」。

> 繞回來一點。我常看到對岸的版上討論盜版、破解洋洋灑灑,我
> 先前從事的電腦出版業更是被盜版得受不了。台灣任何出版品幾乎
> 一出版對岸就有同步掃描的版本提供下載。雖然這些都是無法接受
> 的事情,但是不可否認這種破壞規則的作法 (完全不管你什麼版權
> /法律/專利,只要我趕快吸收) 「應該」對消除被遊戲規則壟斷的
> 情形大有幫助。我對岸的朋友說,「這不就是抄點近路嗎」。

> 現在,是否正有一些地方完全不管這些規則 (或別人的心血),而
> 急速長大來掌握明日的主控權呢?被罵、被控訴剽竊,這些就當是
> 罰單好了,是急速長大/抄近路「必經的過程」,否則單是規規矩
> 矩玩這些別人設好的「專利/智財權」規則,全世界就給美國人牽
> 著走好了 (咳,我朋友的結論)。

這裡有兩個新的觀點,讓我們可以嘗試以不同的角度切入思考購買
過期軟體的另一種抗拒心態


1. 企業界要最新技術,以市佔率取得談判籌碼
2. 不買 軟體/原創 是一種愛國主義發揮的表象


過期軟體無法符合這兩項精神,也難怪市場不接受。您的見解與
分享很進步,寫寫[

> 不好意思繞了這麼久。我只是想說程式設計者的心血在老闆/
> 整個體制下很不受重視的。我們很care,卻有很多人不care,
> 然後還會變成我們明日的老闆 (或許有可能)。我們是否能有
> 別的玩法呢?寫這些的意思就是,買舊版軟體來只為了讓版權
> 合法,這個觀點不太吸引人。

這又是一個新的見解 買舊版軟體來只為了讓版權合法,這個
觀點不太吸引人。
,不過我還沒有想到以他們作為目標市場
就是了。

對我來說,當我需要新版的一些功能,我會等價格降到我願意
負擔的範圍,我就會購買,使用此功能,而不會先偷跑,因此,
過期軟體同時在功能與價格上滿足我的需求,比新版軟體僅在
功能上滿足我是不同的。

因此,買舊版軟體並不是為了讓我自己取得合法版權,這個看法,
是有被加入我的行銷考量。

再次感謝您的創見[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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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8-2004   #25
amigoccs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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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border=0 WIDTH=94% bgcolor=#000000 align=center><tr><td><table width=100%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border=0><tr><td BGCOLOR=#F8F8F8><font id=quote>
<table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border=0 WIDTH=94% bgcolor=#000000 align=center><tr><td><table width=100%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border=0><tr><td BGCOLOR=#F8F8F8><font id=quote>第二點我想想看怎麼說好。我知道一些商業規則很多時候蠻「規則」,意思就是「也有規則可以例外」的意思。例如業界朋友告訴我竹科裡也常有「明知侵權」仍然做的例子,為何?因為小小做的時候日本/美國不管你,等到真的做大了,至多是被告、判賠罰金 (幾十億),但是朋友告訴我說這是值得的,因為繳了罰金 (就當是罰單吧,為了急事抄近路,有時違規是不得已的) 以後就打破技術/專利壟斷,還能順理成章變成原持有者的下游夥伴。囉唆寫這些,就是<font color=red>「原來規則也是能玩的」。</font id=red>

繞回來一點。我常看到對岸的版上討論盜版、破解洋洋灑灑,我先前從事的電腦出版業更是被盜版得受不了。台灣任何出版品幾乎一出版對岸就有同步掃描的版本提供下載。雖然這些都是無法接受的事情,但是不可否認這種破壞規則的作法 (完全不管你什麼版權/法律/專利,只要我趕快吸收) 「應該」對消除被遊戲規則壟斷的情形大有幫助。我對岸的朋友說<font color=red>,「這不就是抄點近路嗎」。</font id=red>

現在,是否正有一些地方完全不管這些規則 (或別人的心血),而急速長大來掌握明日的主控權呢?被罵、被控訴剽竊,這些就當是罰單好了,是急速長大/抄近路「必經的過程」,否則單是規規矩矩玩這些別人設好的「專利/智財權」規則,全世界就給美國人牽著走好了 (咳,我朋友的結論)。
</td></tr></table></td></tr></table>

恕刪。

這個觀點正是我覺得人性邪惡的地方,為了利益不擇手段,訂規矩的人是如此,破壞規矩的也是如此。其實說什麼文明,這樣根本是還活在叢林法則的情形[我一直覺得悲哀...其實人跟動物還是沒有不同,也就不要說什麼萬物之靈往自己臉上貼金了,但是可怕的是人掌握了很多文明產生的優勢,希望不要走向自我毀滅一途...離題了,有感而發,就此結束。</td></tr></table></td></tr></table>

Dear clement,

其實本文主題是在討論如何定價過期軟體,好讓願意購買過期軟體
的人可以用低單價購買符合需求的軟體


大家不必焦點在盜版軟體使用者的心態,那畢竟不是一個好的行銷手法
,感覺有點像是以法律脅迫盜版軟體使用者購買合法軟體,恐怕會傷害
他們的自尊,也傷害正版軟體使用者的感覺。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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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8-2004   #26
amigoccs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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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border=0 WIDTH=94% bgcolor=#000000 align=center><tr><td><table width=100%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border=0><tr><td BGCOLOR=#F8F8F8><font id=quote>Dear Amigoccs,

人家 StanHuang 說的是 "...[看來像]是在取笑你",
很明白的語意是 -> 沒取笑你。

不過,那是 StanHuang 說的,
真正有沒有取笑你,還得問我 fs1013,對不對?

好,
請再看看我原來寫的,
如果是取笑你,
我就不會寫上那最後一句話。

不論提出的建議,在您看來是否對您有建設性,
總算是對您的問題提出意見,是吧?

這裡是對全世界公開的園區,
這個討論串又是您發起的,向大家請益,
按我來看其他任何人都能互相質疑不同的觀點,
就你不行!
只要別人沒對你人身攻擊,你就應該只說謝謝,
誰讓你要來對全體公眾問問題的?

過期 (如果你堅持用這個名稱,我也無所謂) 的軟體,
您喜歡舉極端,我也給您極端,

無論宣傳標題多聳動,
我不會去買個螺旋槳引擎裝在波音 747 飛機上還指望它能飛。
這是常識。

買電腦,你如何考量?
當然是買俗又大碗,主流硬體、作業系統囉。
應用軟體咧?
真用的到的,當然得跟著買最新版本,
偶而用到,或是不知道好用與否的呢?
先看看試用版再說,
我不會傻到買個起子然後發現與螺絲規格不符。

簡單點兒說好了,

同意 malic 兄最後那句話:

"買舊版軟體來只為了讓版權合法,這個觀點不太吸引人。"

問一下這個問題:
真正用得到該軟體的人,為何要去買舊版?
不大用得到的人,又*嘛要因為便宜去買任何管他什麼版?

fs1013</td></tr></table></td></tr></table>

Dear fs1013,

首先謝謝您的發言,關於名稱一事,我昨晚又有新的想法,願意在此與網友分享

參考 Intel 以新的命名方式,取代以往簡化的的工作時脈命名原則。我想仿效
他的作法,未來改用不同的軟體名稱,也就是說,不再有版次,全部都是新產品

以 JDK 為例,那會變成:

JDK 1.3 > JDK with Database Connectivity
JDK 1.4 > JDK with Advance Security
JDK 1.5 > JDK with System Management

如此一來,完全看不到版次,也沒有新舊版的問題,只有更多的產品,更多的
服務,更多的選擇自由。


再以 Windows 為例,那會變成:

Windows 3.1 > Windows for 16Bit CPU
Windows 95 > Windows for 32Bit CPU
Windows 98 > 32Bit Windows with Internet
Windows ME > 32Bit Windows with Multiemdia
Windows 2K Pro > Pure 32Bit Windows
Windows 2K Server > Pure 32Bit Windows with Small Office Resource Sharing
Windows 2K Enterprise > Pure 32Bid Windows Application Server

這不單可以跳脫版次,更可以增加產品線,產品生命週期增加,工作機會增加,
已有技能不會迅速淘汰,停止服務可以說是產品市佔率低被淘汰,沒有不支援
舊版問題。


至於買電腦,我考量的是他所搭配的整體,包含附贈或搭售的軟體,這就有點離題了,
我再私下回信。

再次謝謝您的發言[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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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8-2004   #27
amigoccs
游客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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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整個主體談論至今,也到了該收尾的時候,對於在主題之下的其他發言,
我就不再一一回覆。有需要討論的網友可以私下另 PM 給我,這樣我比較
容易注意到,謝謝[


********** 主題 **********

討論過期合法軟體與其價值之間的關連性

********** 重點 **********

過期合法軟體的價值,軟體版本與功能的關連性,消費者考慮價格
的因素,同儕效應


********** 結論 **********

一、價格要限制在一張鈔票可以購買的範圍內

網友建議以搶鮮價格來刺激消費,無須考量產品原始成本,可以吸引
好奇的客戶

二、企業會在恐懼下購買過期軟體

企業為補足軟體授權證明,會在法律限制下購買最低金額的軟體,即使
買了舊版軟體,在未來的和解上,也有有利地位

三、過期軟體不該以功能導向

因為過期軟體可能已經有很多人抱怨過,加上使用舊技術,強調功能
面反而容易增加負面分數

四、盡量與版本脫勾

在名稱上,要讓消費者無從辨識軟體版次,可創造多樣化的產品,避免
消費者擔心買到過期技術的疑慮,吸引他們思考自己的功能需求,而不
是有沒有過期

五、同儕效應影響很大

在普遍不使用合法軟體的地方,使用合法軟體有可能被視為不愛國
的行為,這點務必要注意[

相反的,使用合法軟體普遍的國家,有刺激消費者購買過期軟體的意願

六、社會現象顯示學生不使用合法軟體,企業使用合法軟體是常態

要對正確的市場做行銷,學生是個錯誤的市場方向。

七、原文書對消費者可能是包袱,而不是誘因

一方面語言不同,一方面未必符合需求,書本不見得是吸引消費者
的原因,反而可能擔心家裡沒有空間放置一堆看不到的書。

謝謝大家的討論,本主題到此結束他的主要生命週期[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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