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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2-16-20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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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border=0 WIDTH=94% bgcolor=#000000 align=center><tr><td><table width=100%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border=0><tr><td BGCOLOR=#F8F8F8><font id=quote>以下引用由 <u>jane</u> 在 2003年12月15日 下午 03:日 發表的內容:
今年剛畢業的小敏,在上班的第14天,遞出辭呈,向一切痛苦,瀟灑地說拜拜。

「我覺得公關的工作和我想像中差滿多的,經常會被記者罵,然後又被會老闆罵,」
小敏侃侃而談,「雖然人家可能覺得我是草莓族,可是我覺得與其再多耽誤半年,不
如馬上就走。」</td></tr></table></td></tr></table>

小敏竟然自認為別人認定他是「草莓族」「再多耽誤半年」而自行離職,如此自暴自棄,使得「草莓族」這個名詞由「標籤」變為「事實」,這就是為何七年級會被定位為「草莓族」的原因之一,所以新鮮人不該輕言辭職,辭職應該要有不得以的理由方能下定決心與執行。

新鮮人沒被老闆罵哪裡叫「新鮮人」(沒被老闆罵是職場老手的福利),能從錯誤中學習與改善才是新鮮人應該注意的。

所以標題提到「辭職不是好辦法」的確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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