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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轉貼]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記者彭仁鐸、蕭光志/台中報導


波士頓之雪
04-18-2007, 15:39
小心開錯門!
小孩開左後門與機車擦撞 家長被起訴 2006/10/14 18:30
記者彭仁鐸、蕭光志/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結果檢察官調閱道路安全法規, 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 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 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很讚] [很讚]

qqwang
04-19-2007, 11:48
這要提醒吉米
因為小朋友都坐右後座安全坐椅
大人要坐後座得從左邊進出

吉米丘
04-19-2007, 13:13
小心開錯門!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結果檢察官調閱道路安全法規, 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的好啊~台灣的法律又出現了一個領先全世界的條文啦~ [嘆氣]

那駕駛是怎樣?依照此理論不就天天犯法,都從左邊上下車?!

上下車真的要注意,停車的點也很重要

不是隨便靠邊就停,更不是隨意就停 [無奈]

而是要找好【掩蔽】,找好掩體之後,在讓大家下車...

可能以前電玩打多了,很習慣這樣說... [歹勢]

謝謝夥伴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