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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丘
08-22-2002, 15:41
《DigitalObserver數位觀察者》第135期:科技人的緊箍咒(簡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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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gitalObserver 數位觀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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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igitalObserver.com ------

數位新世紀的全方位觀察



═ 08-21-2002 第 135 期 ═════ 電子報訂閱總人數:24265 ═



== ● 本周內容



== ⊙ 簡榮宗專欄:科技人的緊箍咒



== ⊙ 林錦鴻專欄:從基因瓶頸,到知識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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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榮宗專欄:科技人的緊箍咒



據媒體報導,房屋仲介業歷來最大宗商業機密外洩案最近由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定

讞。前永慶房屋經紀人有數個被判處背信罪有罪判決,而民事部份亦需負擔新台

幣一百八十八萬餘元至卅四萬餘元不等的賠償。這個判決震驚了社會各界,也讓

「競業禁止條款」這個議題,再度獲得大家的重視。

事實上,雇主要求員工簽訂競業禁止的情況,在近幾年達到入高峰期。主要是因

為近兩年來企業界挖角情況日趨頻繁,例如鴻海從大霸、廣達挖角;台積電員工

跳槽中芯以及最近盛傳的聯發科挖角威盛的工程師等等。諸如此類的事件,使得

各家業者都在內部推動資訊保密措施,員工在進入公司前,都必須簽訂競業禁止

協定,公司甚至不惜對洩密員工採取法律訴訟。



我國現行法律關於競業禁止的規定,主要是針對民法的經理人及公司法的經理

人。唯上述法律均僅就任職中競業禁止為規定,至於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目前尚

乏明文。此乃因為僱傭關係存續中,員工對公司有忠誠之義務,但於契約關係消

滅後,法律難再對其課與義務。不過,法律沒有規定,並不代表當事人之契約不

可以加以約定。基於契約私法自治之原則,只要彼此間之約定未違反公序良俗或

強行規定,原則上均有效力。



雖然競業禁止條款,可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但此一問題涉及兩方面利益之衝

突,一方面為原雇主之經濟利益;另一方面則為受僱人生存權及工作權之利益(

尤其是一般民眾鮮少具備第二專長)。所以,應如何兼顧雙方利益妥為處理,就

是一個重要的課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下稱勞委會)曾透過行政解釋的方式,

提出競業禁止合理的五原則供法院訴訟參考。主要包括:一、企業或雇主須有依

競業禁止特約之保護利益存在;二、勞工在原雇主之事業應有一定之職務或地位

;三、對勞工就業之對象、期間、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之範疇;四、

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損失之措施;五、離職勞工之競業行為,是否具有背信

或違反誠信原則之事實。



雖然勞委會提出前揭原則供參考,但由於具體之情事不同,個案於判斷時仍將產

生爭議。例如現行之判斷標準僅針對何種狀況下得禁止員工從事相關行業,但卻

未提及在禁止競業的期間內,員工的生存權如何維護?因此,學者多主張應該參

考德國的規範訂定「補償措施」,以符合契約對價之精神。隨著越來越多的爭議

案與員工的反彈聲浪,相信未來關於此問題之限制甚至立法都是重要的課題,有

待吾人繼續努力。



(本文出自91/08/21第135期《Digital-Observer數位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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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錦鴻專欄:從基因瓶頸,到知識瓶頸--談資訊管理,組織和知識三者的關

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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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植物、動物,在其生命週期中,僅少數可熬過存亡之環境臨界期而存活者,

譬如過冬後存活者將是來年族群之祖先,這種情況,好比從有限的基因庫擠出一

些基因,稱之「基因瓶頸效應」。

這種情況能改變基因表現的頻率,也會限制遺傳的多樣性,在某些情況下,因為

過於相近的基因交配,使得缺陷基因發生的頻率增高,使得在一生物群的產生不

正常病變的機會大增,另一個問題是因基因的太相近,使得生物群的表現出同質

性太高的現像,在外在環境改變,或是遇到某種病菌的侵襲,導致族群滅絕的危

機。



我為什麼提到這問題,因為先前我對知識的一個重要假設,組織可以保存知識,

也就是知識是存在於組織,相對於基因和生物體的關係,當組織遇到了困境,可

能就像經濟不景氣,業務萎縮,而必須重整組織,或是縮減組織規模,在這種情

況下,由於人的離開,知識的流失,同樣的會有所謂知識瓶頸的問題,也就是說

在危機解除時,會發生所謂的知識瓶頸的情況。



而所謂的知識瓶頸發生時,知識的缺失和弱點,會因為組織內的分子單純性,缺

乏多元的特性,同樣的知識相對也失去他的多元化的特性,在這種情況下會不會

導致一個所謂的弱勢文化,而這種同質性太高的知識特性,當外在環境改變時,

面對變革,會不會造成組織的衰弱和滅亡,答案的是或否,都不重要,因為這個

推論充滿了爭議性,直接下結論,太過主觀,而且沒有足夠的研究和證據來支持

這個結論。



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知識之於組織和基因之於生物體,有相同的含意,會了

保持組織的活性,就是必要時候可以快速的膨漲組織的規模,有種預備隊的觀念

,也就是這種預備隊的組織,保有足夠的操作知識,能夠快速成軍,分裂,複製

,而人類組織架構,除了分配資源和任務達成,它的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持知識的

正常運轉和活性,保持足夠的變異性和創造力,所以在組織的計設上,除了原來

的權責相符的要點,是不是應該加入如何保存知識的想法。



而知識管理,絕對不是文件保存,數據化系統,在現今的知識管理的策略,作法

,我們一直希望把知識從組織中提煉出來,讓它能獨立運作,好像把知識風乾,

保存起來,另外成立一個部門,專門來管理這些知識,這是個迷思,如果原來的

組織消失了,解散了,而你留下這些知識文件,就好像把活魚冰到冷凍櫃中,而

希望解凍時,魚可以正常的活過來,同樣的蹦亂跳,這種想法蠻荒謬的不是嗎。



在Intellectual capitalism 的期刊中,最近企業顧問,一直強調資訊科技的引

進,特別是所謂的知識系統的使用,就是知識管理,這個想法正確嗎。Dose KM=IT

的文章中,它的二個觀點,值得我們去深思,



1. IT不能改變組織內對知識結構,也就是說知識還是有它的層級性,只有某些

人,才能獲得某些文件和知識。

2. IT 不能保存人類的知識和智慧,只有組織才能保存這些。



知識是透過組織的運作,進行分享和分配,IT只是一個協助性的角色,而知織是

很難穿過組織的籬笆,也就是說組織因為利益和分工的不同,各自擁有它們自己

的知識,分享和傳遞的理念,是必須要從組織的結構下手,才能達成。



如何管理知識,如果加入了組織這個參數,好像變得非常困難,我們應該思考一

下,當IT改變了整個訊息傳遞的方式,是不是對整個知識管理的作業流程,需求

,控制都要從新思考一下,到底組織和知識的相關性。

(本文出自91/08/21第135期《DigitalObserver數位觀察者》)



(作者Email: hormone*menopause.id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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