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

查看完整版本 : [新知]電視購物7天內可解約,存證信函表明退


吉米丘
03-16-2004, 23:21
消息來源:2004年 03月 16日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art_main.cfm?loc=TP&sec_id=5&showdate=20040316&art_id=788412)

電視購物7天內可解約
存證信函表明退貨就算有效


[李姿慧╱台北報導]郵購、電視購物的消費糾紛頻傳,行政院消保會昨天指出,消費者在收到商品七天內以存證信函掛號表明退貨意願,無論業者是否收到,契約就算立即解除。此外,消保會還將研擬「醫生、律師、營養師、設計師、美容師等專家代言問題商品,也應負法律責任」。




保障權益
一名消費者訂購電視購物頻道的二盒減肥茶,廠商卻寄來十六盒,索價五萬元,廠商還故意給錯地址,讓消費者退不了貨;還有消費者退了貨,信用卡分期付款還繼續扣。消保會督導組長劉清芳昨表示,消費者可採取「發信主義」解除契約,在收到貨品七日內以雙掛號寄出存證信函,上面標明購買日期、金額和退貨等字眼,並保留掛號單。她強調,「即使企業主給假地址沒收到,法律退貨效力已經生效。」


通路商應負起責任
消保會還指出,刷卡付款後退貨,消費者可以持退貨掛號單,向銀行主張暫停支付該筆帳款,或請銀行向收單機關或特約商店扣款。劉清芳說:「如果消費者找不到廠商,通路或託播媒體都必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媒體經營者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放棄。」

消保會上周又邀集衛生署、經濟部、新聞局等單位討論「郵購及電視購物糾紛消費者權益」,除了認定購物頻道和媒體須因問題商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外,會中還傾向認定專家也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劉清芳昨說:「目前消保法規範的範圍不包括代言專家,會中意見傾向自民法概念找尋構成要件的相關法律,若民法缺乏法源依據,將再研議從《消保法》去解釋。」


消費者購物意願增
文化大學廣告系主任羅文坤相當贊成這項決議,且認為應加重處罰。他表示,「因為民眾易因專家的公信力,產生共鳴和信賴感,專家應在了解商品後決定是否代言,甚至名人代言也應該負法律責任。」
曾在購物頻道購物的民眾謝筱欣說:「購物頻道上有些商品是不知名的品牌,我會擔心退貨時找不到廠商,但現在《消保法》規定媒體也有法律責任,會增加我電視購物的意願。」

mango
03-17-2004, 09:51
嗯~~~
老師有說過喔
7天內可退貨的是要推銷性質的
如在街頭訪問然後推銷的
或是電視購物這種的

但如果屬於自主性消費
例如在商店購物
因為台灣不像歐美
可以7天內無條件退貨
所以目前消保法對於自主性消費仍是灰色地帶
台灣百貨公司還好
7天內都還肯退
如果一般商店購物
即使7天內消費者後悔
商家不一定要接受退貨喔

bbone
03-28-2004, 12:37
之前在賣場(就挑戰宇宙第一便宜的那家)
買了手機...(給爸媽的)
結果老媽雖然喜歡....卻嫌太貴
硬是要我拿去退or換別的東西

結果......不行non-asp/emot/em16.gif
當天就拿去換耶non-asp/emot/016.gif
雖然這是早就預知的 ...卻沒想到連換其它高價物品也不行

更誇張的.....是銷售人員的推辭

[因為你已經把sim卡裝上手機了,
這會造成手機的不同...
你如果到外面買過手機就該知道啊!]
non-asp/emot/em14.gif
聽到這些話.....
真的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默默的拿著手機走出店門口non-asp/emot/em14.gifnon-asp/emot/em14.gifnon-asp/emot/em14.gif
這.........居然會有這樣不專業的店員.......

........................................................分格線........................................................................

後來打電話去消基會問了退換貨的問題
果然
要電視購物,型錄等消費行為才在七日內退貨的規範
而且
像我這樣消費後想要退換貨卻無法如願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尤其在我去的那家non-asp/emot/em18.gif)

所以最好的建議是........要先確定再下手non-asp/emot/018.gif

吉米丘
03-29-2004, 00:08
你是說黃色招牌那間嗎?

如果是的話,我們有伙伴xyzboy在裡面臥底哩~

下次有問題就請教他吧~

其實我很瞭解老人家的心理,他們不外乎就是捨不得我們花錢,捨不得這個,捨不得那個...有時候,你就硬塞給他們,就說沒辦法了...他們就會乖乖接受...

當然啦~他們若喜歡的話,那是最棒的啦~若真正不喜歡,那在想別的方法...

所以我買東西有時候會挑有服務的地方買,甚至可以退貨的地方買,例如大賣場現在競爭的很激烈,甚至可以讓你在三十天內都可以退或是換...但不知道有沒有商品別的限制...

像我就在想買個助聽器給我奶奶,但就不知道他喜不喜歡,就怕買了他不喜歡,就白花錢了...所以還在找若不滿意,可以退的店家...

當然啦~誰希望退貨,我也希望我奶奶會喜歡,然後一直用下去...就像你一樣對吧~

bbone
03-29-2004, 12:49
non-asp/emot/em14.gif原來還有伙伴在那裡臥底啊~
那下次有機會再來跟他好好討教囉non-asp/emot/013.gif

說到大賣場,
似乎真的是競爭激烈呢
托我妹買的CD買錯了,
買給我媽的睡袋太小了(出遊用)

拿到Carrefour的服務台,
就看了一下發票後
二話不說就把錢退給我了non-asp/emot/em14.gif
第一次被嚇到還問小姐....啊這樣就好了嗎?non-asp/emot/020.gif

但是店內另設的高價電器專櫃似乎就不行了?
因為是在裡面結帳,和大賣場本身的體系不同....

助聽器已算是醫療用品了
要在普通賣場找到似乎不太容易
專門店要能退換貨好像有點困難non-asp/emot/016.gif

可能還是要往網路上來進行....
不過最好是如吉米兄說的一樣
拿到後就一直用下去non-asp/emot/em26.gif